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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壁市应急管理局清廉机关建设承诺书

发布时间:2022年11月02日 17:20来源:市应急管理局浏览次数:

按照清廉机关建设的要求,为打造政治清明、政府清廉、干部清正、社会清朗的清廉机关,结合单位实际,特作出如下承诺:

一、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关于清廉机关建设的工作部署,积极践行为民服务承诺,做到言行一致、敢于负责、令行禁止、政令畅通。

二、坚持廉洁从政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工作,加强廉政教育、严明政治纪律、强化自律意识、严守职业规范、严格工作纪律、严格行为操守,不利用权力谋取私利,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,做到廉洁勤政,务实高效,坚决杜绝以权谋私,假公济私、吃拿卡要等问题,坚决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铁军队伍。

三、提高行政效能。真心实意为基层和企业办好事、办实事,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。增强责任意识,正确履行职责,改进工作作风,提升服务水平,提升服务质量,做到热情、礼貌、依法、高效。深化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主题实践活动,多干群众最急需的事,多干多数人受益的事,以良好的政风促进清廉社会的发展。

四、大力推行阳光政务。向社会公开我局相关服务项目,公开全部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、资格要求、必备手续、办理程序和承诺时限,公开有关服务项目的服务程序和承诺时限,增强办事透明度,使群众看得到、听得懂、易获取、好参与、能监督。

五、诚恳接受监督。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,并虚心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、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对违反承诺的,一经查实,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确保“向人民报告、请社会监督”公开承诺的落实。

以上承诺,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。

 承诺单位:鹤壁市应急管理局      

承诺时间:2022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