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经会商研判,我市本轮大风、寒潮天气过程已基本结束,根据《鹤壁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》(鹤应总指﹝2021﹞10号)有关规定,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30日10时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。
鹤壁市人民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
2022年11月30日